道路以目的成语故事


道路以目

拼音dào lù yǐ mù

基本解释人们在路上相遇;只是相互看看;心里有怒怨;可什么话也不敢说。形容反动统治暴虐;社会上没有言论自由。

出处《国语 周语上》:“王怒,得卫巫,使监谤者,以告,则杀之。国人莫敢言,道路以目。”


道路以目的典故

周厉王统治周朝时把平民赖以谋生的许多行业,改归王室所有,一时间民生困苦民冤沸腾。

厉王不听劝谏却采用特务手段对付人民,他派人去卫国(河南淇县)请了很多巫师,在首都镐京(陕西西安以西)川流不息地巡回大街小巷,偷听人们的谈话,凡经他们指认为反叛或诽谤的人,即行下狱处决。

不久,镐京再也听不到批评厉王的声音。后来人们索性连话都不说,亲戚朋友在路上见了面也只敢用眼睛示意(道路以目)来表示对厉王的不满。厉王大喜说:“怎么样,我终于使诽谤停止了。”他的大臣召公劝戒说:“这样堵住人民的嘴,就象堵住了一条河。河一旦决口,要造成灭顶之灾;人民的嘴被堵住了,带来的危害远甚于河水。治水要采用疏导的办法,治民要让天下人畅所欲言,然后采纳其中好的建议。这样,天子处理国政就少差错了。”厉王不听劝告,仍然一意孤行,实行暴政。举国上下都是敢怒不敢言。

3年后(公元前842年),平民们最终不堪忍受,自发地组合起来攻入王宫,把暴君放逐到一个叫彘(今属山西)的地方。这个事件史称“国人暴动”。

“杀戮无辜曰厉”。周厉王的谥号“厉”字,即是概括了他的这段杀人止谤的历史。


更多成语出处和典故


※ 与(道路以目)相关的成语及历史出处:

成语 历史出处
忠臣不事二君,烈女不更二夫 清·褚人获《隋唐演义》第49回:“忠臣不事二君,烈女不更二夫。我为隋臣,不能匡救君恶,致被逆贼所弑,不能报仇,而事别主,何面目立于世乎?”
忧喜交集
背腹受敌 《新五代史 南唐世家 李昪》:“吾无水战之具,而使淮兵断正阳浮桥,则我背腹受敌。”
火树银花 唐 苏味道《正月十五夜》诗:“火树银花合,星桥铁锁开。”
零光片羽 黄远庸《记者眼光中之孙中山》:“其所对北京内外记者所言,皆不过此三种政策之零光片羽,盖孙先生之乐观主义如此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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拉大旗作虎皮 鲁迅《且介亭杂文末编·答徐懋庸并关于抗日统一战线问题》:“首先应该扫荡的,倒是拉大旗作虎皮,包着自己,去吓唬别人。”
倒悬之危 《孟子 公孙丑上》:“当今之时,万乘之国,行仁政,民之悦之,如解倒悬也。
角巾素服
暴取豪夺 宋 苏轼《策断上》:“国用不足,则加赋于民,加赋而不已,则凡暴取豪夺之法,不得不施于今之世矣。”